在进入污水井、排水管道、集水井、化粪池等地下有限空间从事施工检查或养护等作业时,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程序:
1.认真填写《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》,经批准后方可施工。
2.作业前应查清作业区域内管径、井深、水深及附近管道的情况。
3.下井作业前,必须在井周围设置明显隔离区域,夜间应加设闪烁警示灯。若在城市交通主干道上作业占用一个车道时,应按《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要求》在来车方向设置安全标志,并派专人指挥交通,夜间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反光标志服装。
4.作业前由现场负责人明确作业人员各自任务,并根据工作任务进行安全交底,交底内容应具有针对性。新参加工作的人员,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可随同参加工作,但不得分配单独作业的任务。
5.作业人员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,机械通风应按管道内平均风速不小于0.8m∕s选择通风设备,自然通风时间至少30mm以上,作业过程中持续通风。
6.下井前进行气体检测时,应先搅动作业井内泥水,使气体充分释放出来,以测定井内气体实际浓度。检测井下的空气含氧量应不得低于19.5%,常见有毒有害物质职业接触限值见表4-3.
7.如气体检测仪出现报警,则需要延长通风时间,直到气体检测仪检测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。若因工作需要或紧急情况必须立即下井作业时,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佩戴正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式呼吸器下井。
8.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,并检查所使用的仪器、工具是否正常。
9.下井前必须检查踏步是否牢固。当踏步腐蚀严重、损坏时,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梯或三脚架下井。下井作业期间,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、安全绳的另一端在井上固定,监护人员做好监护工作,工作期间严禁擅离职守。
10.下井作业人员禁止携带手机等非防爆类电子产品或打火机等火源,必须携带防爆照明、通讯设备。作业现场严禁吸烟,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。
11.当作业人员进入管道内作业时,井室内应设置专人呼应和监护。作业人员进入管道内部时携带防爆通讯,随时与监护人员保持沟通,若信号中断必须立即返回地面。
12.对于污水管道、合流管道和化粪池等地下有限空间,作业人员进入时,必须穿戴供压缩空气的正式式防护装具,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。
13.佩戴隔离式防护装具下井作业时,作业人员须随时掌握呼吸器压值,判断作业时间和行进距离,保证预留足够的空气返回,作业人员听到空气呼吸器的报警音后,必须立即撤离。
14.对作业人员进入管内进行检查、维护作业的管道,其管径不得小于0.8m,水流流速不得大于05∕s,水深不得大于0.5m,充满度不得大于50%,否则,作业人员应采取封堵、导流等措施降低作业面水位,符合条件时方可进入管道。
15.作业过程中,必须不少于两人在井上监护,并随时与井下作业人员保持联络。工作期间严禁擅离职守,严禁一人独自进入有限空间。
16.上下传递作业工具和提升杂物时,应用绳索系牢,严禁抛扔,同时下方作业人员应躲避,防止坠物伤人。
17.井内水泵运行时严禁人员下井,防止触电。
18.作业人员每次进入井下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。
19.当发现潜在危险因素时,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,让作业人员迅速撤离现场。
20.发生事故时,严格执行相关应急预案,严禁盲目施救,防止导致事故扩大。
21.作业现场应配备必备的应急装备、器具,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。
22.作业完成后盖好井盖,清理好现场后方可离开。